首先,消防设施、设备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
第二,未设有消防栓的项目部,室内灭火器的设置要求为:每50平方米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;每个项目的生产场所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0具。办公室、宿舍、小型仓库等按每两个房价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;每个办公生活区配备灭火器不少于4具。
第三,所有项目部的配电房、电控室、厨房等消防重点场所,每个房价内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 2具;值班室、门卫室等单独建筑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具。
第四,消防设备的放置地点应防雨、防水,与火源、水源、振动源等有1米以上的距离。消防设备设置要科学合理,分布做到“重点防护,兼顾全局“,灭火器一般放置在门口附近或重点防护设备附近显眼的地方,方便拿取使用。
第五,消防设施、设备不得被遮盖阻挡,消防通道、安全门等不得阻塞或占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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