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项目负责人在成立分公司后,对分公司的权益了解的比较模糊,今天中釜的小编就针对“分公司能否参与项目招投标”和“项目工程款走总公司的账需要几个点”这2个问题做出详细的介绍,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1、《公司法》及《招投标法》等相应的法律法规都明确的概定了分公司(其他组织)参与招投标的合法权益,也就是不论任何项目分公司都是具备参与承接的合法权益,如果限定分公司不能参与相关招投标则是非法的且是无效的。
2、万一遇到这样的特定情况(我们不可能和甲方唱反调,说甲方的行为是非法的,但事实上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,他肯定是非法的),如果甲方限定了分公司不能参与某个标的,则可以总公司直接参与承接该项目,在中标后,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去签订协议,实施该项目;如果仍然不行的就直接走总公司账,按照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走账约定执行即可,以下是“项目工程款走总公司的账需要几个点”的样本,供大家参考。
授权分公司及承包经营的项目走总公司账
1、提供全额合规发票,发票不足的部分,收多少就缴多少。
2、公司收取总合同款0.8的财务管理费。
石家庄消防设计公司http://www.taysj.com